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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生效实施

新闻中心  加入时间:2015-10-10 18:41:26     点击:

      据悉,由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组织编制的《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远洋渔船2015)》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生效实施。这也是我国首部为远洋渔船专门制定的《渔业船舶法定检验规则》。同时,为与2015规则配套,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组织修订了《钢质海洋渔船建造规范(2015)》,并已于今年7月1日生效实施。为切实推动新近颁布的规则和规范的有效贯彻落实,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将于近日开展宣贯培训。

 
       据了解,该规则共16篇57章。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检验与发证、吨位丈量、载重线、船舶构造、船舶稳性、轮机、电气、消防、救生设备、航行设备、信号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船员舱室设备、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结构与设备、起重设备等方面的法定检验要求。
 
       据消息称,此次新颁布的2015规则是我国远洋渔业“走出去”30年来第一部专门适用于远洋渔船的技术法规,既是远洋渔船设计、建造、营运及管理的安全准则,又是渔船检验机构实施远洋渔船检验工作的执法依据。
 
       该规则的贯穿落实,将有利于全面有效推动远洋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有利于远洋渔业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有利于设计修造单位提高远洋渔船设计修造质量;有利于渔船检验机构全面依法履行检验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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