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华海船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被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标志着又一家造船企业走到末路。去年以来,我国先后有山东、江苏、辽宁、浙江等地的数家造船企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或宣布合并重组,造船行业真正进入“洗牌”阶段。这种“洗牌”对被淘汰出局的企业来说无疑十分残酷,但对我国整个造船行业而言,也许正是“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的开始。
近十几年是我国造船业的快速扩张期,特别是2005年前后,各路资本纷纷进入造船业,造成我国造船产能井喷。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国造船产能过剩的矛盾暴露无遗。2013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船舶行业赫然名列其中。
应该说,造船行业的结构性产能过剩是其周期性发展特点的反映,也是我国造船业从小到大、从大到强发展的必经阶段。然而严重的产能过剩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和负面影响,特别是在造船业进入不景气周期后,其浪费社会资源、导致市场恶性竞争、降低资源配置效率、阻碍产业转型升级等恶劣后果更加凸显。因此,在我国造船业依靠要素投入实现增长的发展模式走到尽头的关键时期,应该坚定地通过市场机制淘汰过剩产能,同时通过“有形之手”引导相关企业平稳有序退出,及时推进产业整合。这是我国造船业实现转型升级、“凤凰涅槃”的必经之路。不能有效淘汰过剩产能、进行产业整合,我国造船业就只能继续背负沉重的包袱,受制于低层次的竞争,在小而散的“内耗”格局中艰难徘徊,在寻求突破的道路上遭遇更多的困难。只有经过痛苦的淘汰过剩产能、进行产业整合的“浴火”过程,我国造船业才能快速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更优化的资源配置;才能避免陷入恶性价格战的泥淖,提升市场竞争的层次;才能甩掉冗余,轻装上阵。
我国造船业要实现“涅槃”,除了义无反顾地淘汰过剩产能、进行产业整合,还需要不断推进转型升级,以获得升华之后的“重生”。
首先,我国造船业应利用淘汰过剩产能的时机大力提升产业集中度。通过提升产业集中度,使优势资源更多集中于优势企业,进一步凸显规模化生产的效益,促进培育具有全球市场引领能力的企业集团,并推动整个造船业从价格竞争转为产品和技术竞争,从注重量的扩张到注重质的提升,从而形成更好的产业发展环境和更具活力的发展模式。
其次,我国造船业应利用产能过剩矛盾逐渐化解的时机及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做优做强。在这方面,一是要制定长期科研目标,进行长期科研投资,开展长期科技研发,从而夯实科研基础,形成雄厚的科研力量储备,真正具备科技创新能力,最终实现具有重大意义的突破;二是要建立造船企业、配套厂商、船级社、科研院所、高校和航运企业等横向联合的研发模式,以提高科研效率,推动科研成果快速产业化并上升为标准;三是瞄准科技前沿,大力开展大数据、工业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提升高端、智能装备制造技术水平,占据世界制造业高地,从而实现赶超、升级乃至脱胎换骨的目标。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还将有更多的造船企业面临被淘汰的命运,还会有更多的造船企业遭遇出局的煎熬,也会有更多的企业经历转型升级的阵痛。然而,正如凤凰涅槃,痛苦之后其羽更丰、其音更清、其神更髓一样,中国造船业在经历不断洗牌及转型升级的痛苦之后,其发展也将更加健康有序,从而向更高更远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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