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艘船舶在建造的最后阶段,都要进行航行试验。航行试验应按规定的大纲进行,或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对船舶的航海性能、电气设备、导航设备和机械设备进行试验,验证船舶总体性能和设备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政府法规、法令和国际有关公约、规范和图纸等要求。航行试验的目的是通过试验,对船舶进行最终验收。系泊试验结束后,消除系泊试验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符合验船部门规定的试航条件后,方可进行航行试验。船舶航行试验的项目、内容、方法、程序和试航计划应该会同船东和船级社等有关方面预先商定,并由船厂、船东和船检机构三方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对于首制船舶,船厂通常还请设计单位参加试航,以便考核设计指标,取得第一手资料,作为今后完善和改进设计的依据。船舶出航前应带足燃料、滑油和淡水,掌握气象预报情况,准备好测试仪器。试验一般在指定的航区内进行。
航行试验即通常说的“试航”,它是对新建船舶全面的、综合性的一次试验。试航前,应拟定好试航大纲,准备好必要的测试仪器和设备。试航应由三方代表组成试航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试航交船工作。试航的主要试验项目如下:
1、主机及有关动力装置试验 试验其工作可靠性;
2、操舵试验 试验其灵活性和可靠性;
3、抛锚试验 在足够深的水域试验起锚速度和起锚能力;
4、测速试验 在规定的测速区进行航速测定;
5、回转试验 在足够水深的水域内测定船舶的回转直径;
6、慢性试验 测定船舶依靠惯性而自由滑行的距离;
7、导航设备试验 校正各类导航设备(如磁罗经、电罗经、测向仪、计程仪等)的误差。
具体包括:
主机航行试验,主机试验的目的是在船舶处于航行状态下全面地、切实地检查主机,以及直接为主机服务的各种辅机、系统的安装质量、运行稳定性和工作可靠性,并测知主机实际发出的功率和滑油、燃油的消耗率。主机航行试验包括平衡试验、负荷试验和性能试验。主机平衡试验是对主机各缸进行调整,使各缸发出的功率接近相等。各缸的平衡可通过调整各缸的热工参数来实现。主机负荷试验是考验主机持续运转的可靠性,确保船舶投入运行后有较好的续航能力。主机性能试验主要包括操纵性能和使用性能和可靠性能三个内容。
航速试验,目的是为了确知船舶处于不同载况(轻载、重载)和不同螺旋桨转数下的航速及其相应的主机功率、螺旋桨推力,从而求得转数、航速、功率和推力间的关系。
操纵性试验包括回转试验和惯性试验。回转试验的目的是通过对纵距、横距、战术直径和回转直径的测定来了解船舶的回转操纵性能。惯性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测知行进中船舶在主机停车或回转为倒车后,因惯性而滑行的距离及滑行时间。
操舵试验目的是为了鉴定舵操纵的轻便性、灵活性和工作的可靠性,并为驾驶人员提供船舶航行、回转、入港和起锚时的操纵依据。包括主用操舵装置和备用操舵装置的操舵试验。
抛锚试验分为首锚抛锚和尾锚抛锚两项。首锚抛锚试验内容主要有两个,即单抛单起(左、右锚轮换)和双抛双起。此外,还需进行刹车效能试验。尾锚抛锚试验有机械抛锚和自由抛锚两种。。
导航设备试验及其他试验。导航设备试验是对一些导航设备进行试验。如:消除磁罗经自差;测定电罗经偏差,校对并调整测向仪偏差,测定并消除计程仪的误差,测定测深仪的准确性等。
在船舶系泊或航行试验结束后,在船厂还要进行设备拆检工作,即对部分船用设备进行检查性拆卸,目的在于进一步了解其内部状况和有无隐患,同时,还应尽快消除检查中发现的所有缺陷。在上述工作结束后,还要进行检查性航行试验。目的是检查拆检后的设备运转情况。检查性航行试验为交接试验的阶段,它的完成标志着船舶建造过程的结束。
|